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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园不得以办特色班兴趣班另收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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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1-10 15:49:1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省物价局、教育厅、财政厅联合起草的《广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和《广东省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实施细则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在《暂行办法》中,明确规定除了规定的保教费、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,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在正常的开园时间内以开办实验班、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,另外收取费用;“报名费”、“入园资料费”等各种形式的押金、备用金等也被严禁收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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